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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检查流程

1)货物车辆通过BG3500通道式放射性监测系统,接受放射性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放射性计数率和车辆速度,如果超过报警阈值或超速,发出超阈值报警或超速报警。

2)如果没有发生声光报警,则未发现放射性物质,完成检查,合格放行。

3)如果出现放射性超阈值声光报警,对可疑车辆抓拍,系统自动记录报警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可对可疑车辆重新通过BG3500监测系统进行复查排查误报警或采用便携式辐射检测设备进行报警确认。

5)如再次报警,则使用便携式辐射检测设备进行剂量率强度危险程度测量和放射性核素识别,如贯穿辐射剂量率超过0.46 μSv/h立即隔离可疑车辆,确定可疑的放射源信息上报并移交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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